音乐学(师范)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音乐教育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能够胜任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教研及管理等工作,具备组织开展课外音乐活动、建设校园文化的能力,为广东地区乃至全国培养具有创新精神、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的,有创造力的合格中小学音乐教师。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中国民族音乐、中国音乐史与作品赏析、外国音乐史与作品赏析、合唱与指挥、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即兴伴奏、声乐、钢琴、器乐、舞蹈基础、器乐合奏课等。
就业方向:从事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教硏及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