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师范)
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服务地方经济文化建设、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为指导思想,培养社会责任感强、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具备音乐学方面的基本知识、较强的音乐教学能力、研究能力与实践经验,主要从事中小学以及音乐教育机构的音乐教学、或与音乐相关的理论研究、管理、策划、音乐创作等工作的音乐教育人才。
专业特色
音乐学专业主要课程为音乐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课程。在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综合实践课程模块基础上进行建设,形成更为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体系。一是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培养家国情怀。用正能量的音乐文化浸润滋养学生,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家国情怀深厚的音乐教育人才。二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责任担当。将冀东音乐戏曲类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发挥高等院校立德树人和文化传承功能,弘扬地域音乐戏曲文化,专业特色鲜明。三是优化实践课程结构,突出师范技能培养。增加教师教育类课程,强化学生的教学技能。将艺术实践课纳入课程实践模块,为学生提供各层次的实践平台,提高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
主干课程
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基础、作曲技术理论、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指挥基础、世界民族音乐、声乐、钢琴、器乐。
就业前景
音乐学专业学生能够系统掌握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音乐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艺术实践能力。音乐学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较高,伴随着全民族文化素质的全面提高和音乐教育的大力普及,音乐学专业毕业生因有良好的音乐表演技能和音乐学理论基础,可塑性较强,通过实践与培训,能够很快适应不同工作,就业方向较为广泛。
就业方向:中小学音乐教师、社会音乐教育机构教师,文艺团体、文化部门的音乐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