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是我国华中地区唯一一所多学科门类与多学历层次的高等美术学府。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20年的武昌美术学校,后定名为“私立武昌艺术专科学校”(简称武昌艺专)
『湖北美术学院2018年录取分数线』
经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讨论通过,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湖北省录取综合控制分数线如下:
我校高考文化投档分数线执行湖北省高考文化投档分数线:
美术与设计学类[对应我校绘画设计类,含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文化286分;
服装表演:文化286分;
其它类(对应我校书法类):文化330分。
各专业类型综合折算分计算方式:
一、绘画设计类:
综合折算方式:
(校考专业分×0.6+高考文化分×0.4)×2;
二、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综合折算方式:
(校考专业分×0.6+高考文化分×0.4)×2;
三、书法类:
综合折算方式:
(校考专业分×0.4+高考文化分×0.6)×2;
四、服装表演类: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按校考表演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五、以上各专业类型录取考生均为我校校考合格且报省招办备案生源。
六、提前文理类、美术理论类为平行志愿,录取文化分数线由湖北省招生办统一公布。
七、录取详细规则以教育部教学厅[2018]30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18]16号文件《省招办关于印发<湖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北美术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湖北美术学院2017年录取分数线』
根据《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和《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办法》: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我校研究决定,我校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湖北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已划定:
招生录取规则:
一、绘画设计类:
1、综合折算方式:(校考专业分×0.6+高考文化分×0.4)×2;
2、高考文化单科成绩英语不低于60分,语文不低于80分;
3、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即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1、综合折算方式:(校考专业分×0.6+高考文化分×0.4)×2;
2、高考文化成绩无语文、英语单科限制;
3、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专业志愿“服从志愿调剂”但未填报该专业考生不能参加录取;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书法类:
1、综合折算方式:(校考专业分×0.4+高考文化分×0.6)×2;
2、高考文化单科成绩英语不低于60分,语文不低于80分。
3、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书法类、美术理论类专业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专业志愿考生。
四、服装表演类:校考只测试服装表演基础,不进行绘画基础测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按校考表演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五、录取考生均为我校校考合格且报省招办备案生源,录取详细规则以《湖北美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湖北美术学院2016录取分数线』
一、录取原则
鲁迅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方式及文化课要求:
各专业(类)方向的综合分计算公式、语文、英语单科和总分要求详见下表(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求:我院按考生文化课高考原始分计算,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专业(类)方向 |
录取方式 |
语文单科要求 |
英语单科要求 |
文化课总分要求 |
绘画类 |
考生专业总分 |
65分 |
350分 |
|
书法学 |
考生专业总分*80%+ 考生文化总分*20% |
65分 |
350分 |
|
摄影类 |
考生专业总分*80%+ 考生文化总分*20% |
65分 |
350分 |
|
设计类 |
考生专业总分*80%+ 考生文化总分*20% |
65分 |
350分 |
|
考生文化总分 |
90分 |
65分 |
350分 |
|
中日合作办学 |
考生专业总分+考生文化总分 |
380分 |
备注:绘画类包括(中国画、绘画、雕塑、动画),摄影类包括(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设计类包括(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
三、录取一般原则:
1.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顺序录取。高考志愿填报时考生必须按照在我院校考所报的专业范围内填报,顺序可调整。如考生所在省份填报数目栏少于我院专业加试时所报专业志愿,以高考志愿顺序优先录取,其余志愿顺序按照我院专业加试时所报志愿顺序录取。中日合作办学专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据成绩录取。
2.认可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相关规定但按照各省原始分录取。各专业成绩排名第一的辽宁省考生、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或外语单科最低控制线可降5分参加排队录取(不包括美术学专业)。
3.文理兼招的专业依据成绩统一排名录取。
4.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书法学、中国画、绘画、雕塑、动画、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分数优先录取。
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中日合作办学专业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分数优先录取。
美术学专业录取美术作品赏析文章分数高的考生;如赏析文章成绩并列,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分数优先录取。
5.凡被录取的新生,本院于七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6.考生被我院相关专业录取后,如所属专业含招考方向的考生需在8月20日至91月1日之间登录本科生报名网站填报相关招考方向,必须按照规定说明进行填写,不填写者视为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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