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师范)
层次:本科
学制:4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1培养目标
本专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教师队伍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立足四川,辐射西南,致力于培养人格健全、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良好,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文化传承使命感,有扎实的音乐学科基础知识和教师教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音乐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技能, 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和自主发展能力,能够适应未来职业和社会发展,服务中学基础教育的音乐教师。
2.主要课程
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和声、自弹自唱、歌曲演唱、钢琴演奏、合唱与指挥、键盘和声与即兴伴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