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科技学院音乐学专业介绍
音乐学专业
专业定位
音乐学(师范)专业紧扣国家发展需求,在新文科、新师范建设的背景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开展多种模式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积极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强化“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理念,依据学生基础和专业特点,坚持“重基础、强技术、宽适应”的复合型人才培养途径,努力建设一流音乐舞蹈专业,培养应用型的本科教育人才,为社会作贡献。
培养目标
音乐学(师范)专业培养具有音乐学基本理论素养、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好的专业技能,能够在文化、教育、媒体、创编、乐器修造等某一领域从事研究、教学、编辑、管理、制作等工作,并具有创新精神的专门人才。主修音乐教育的学生应掌握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和技能,具备音乐教育教学的能力。依托计算机应用技术,学生应完成音乐教育领域内相关专业技能、音乐理论、计算机电脑音乐制作等课程。
培养规格
学制:4年
学分:153学分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毕业要求:
1.能较全面掌握音乐学科体系,有比较扎实的音乐基础,具备整合音乐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音乐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有一定了解。
2.掌握音乐与舞蹈学科的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基本思想,了解现代音乐分支的基本知识和专业发展趋势,了解音乐发展史和中国古代音乐的成就,理解音乐在社会生活的实际应用价值。
3.了解音乐学科与计算机应用的密切关系及内在联系,能够把跨学科的知识整合形成音乐教学知识;了解音乐学科在社会实践中的作用和价值,并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中。
4.善于整合运用音乐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备对音乐问题进行抽象概括化和逻辑推理的能力,具备良好的音乐表达能力。
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中,重视技术技能型课程、基础理论课的开设,突出基础理论课的多元开放特征。在音乐与舞蹈专业之间开设艺术通识课程(如艺术概论、艺术美学、艺术史论等)和相互间的学科渗透课程(如音乐名作欣赏、美术名作欣赏、舞蹈名作欣赏、书法名作欣赏等)。
1.主干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2.核心课程:音乐教育心理学、音乐教学法、声乐(钢琴、器乐)、应用和声、音乐作品分析、中国传统音乐、西方音乐史、中国音乐史、视唱练耳、合唱(合奏)与指挥、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3.公共实践类课程和环节:入学教育、军事训练、劳动教育、毕业教育、校规校纪与安全教育、课外培养。
4.专业实践类课程和环节:毕业音乐会、视唱练耳、合唱(合奏)与指挥、即兴伴奏、第二乐器技能课、重唱与表演唱、形体与舞蹈、室内乐与重修、钢琴艺术指导、计算机音乐编创。
师资队伍
目前音乐学(师范)教师共有31人,涵盖声乐、钢琴、器乐、作曲、合唱、音乐理论、教育理论等主干专业,其中广东省教学名师1人,高级职称5人,博士、硕士占教师总数96.70%。
音乐舞蹈学院首任院长为音乐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何平教授。曾获“全国优秀教师”、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等荣誉。获第六届中国音乐“金钟奖”理论评论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
世界著名作曲家周龙、陈怡担任音乐舞蹈学院客座教授。兼职教师主要由广东省艺术造诣高、具备丰富教学实践经验的教授担任。
教学条件
音乐舞蹈学院坐落在学校东南隅一座独立教学楼内,配备有可容纳650人的音乐厅,容纳150人的学术报告厅,管弦乐、合唱、舞蹈排练厅,多媒体音乐教室,数码钢琴教室,100余间钢琴练习房,以及钢琴、管弦乐器、民族乐器、打击乐器、组合多媒体录放音响等的相关教学设施。
专业定位
音乐学(师范)专业紧扣国家发展需求,在新文科、新师范建设的背景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开展多种模式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积极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强化“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理念,依据学生基础和专业特点,坚持“重基础、强技术、宽适应”的复合型人才培养途径,努力建设一流音乐舞蹈专业,培养应用型的本科教育人才,为社会作贡献。
培养目标
音乐学(师范)专业培养具有音乐学基本理论素养、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好的专业技能,能够在文化、教育、媒体、创编、乐器修造等某一领域从事研究、教学、编辑、管理、制作等工作,并具有创新精神的专门人才。主修音乐教育的学生应掌握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和技能,具备音乐教育教学的能力。依托计算机应用技术,学生应完成音乐教育领域内相关专业技能、音乐理论、计算机电脑音乐制作等课程。
培养规格
学制:4年
学分:153学分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毕业要求:
1.能较全面掌握音乐学科体系,有比较扎实的音乐基础,具备整合音乐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音乐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有一定了解。
2.掌握音乐与舞蹈学科的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基本思想,了解现代音乐分支的基本知识和专业发展趋势,了解音乐发展史和中国古代音乐的成就,理解音乐在社会生活的实际应用价值。
3.了解音乐学科与计算机应用的密切关系及内在联系,能够把跨学科的知识整合形成音乐教学知识;了解音乐学科在社会实践中的作用和价值,并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中。
4.善于整合运用音乐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备对音乐问题进行抽象概括化和逻辑推理的能力,具备良好的音乐表达能力。
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中,重视技术技能型课程、基础理论课的开设,突出基础理论课的多元开放特征。在音乐与舞蹈专业之间开设艺术通识课程(如艺术概论、艺术美学、艺术史论等)和相互间的学科渗透课程(如音乐名作欣赏、美术名作欣赏、舞蹈名作欣赏、书法名作欣赏等)。
1.主干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2.核心课程:音乐教育心理学、音乐教学法、声乐(钢琴、器乐)、应用和声、音乐作品分析、中国传统音乐、西方音乐史、中国音乐史、视唱练耳、合唱(合奏)与指挥、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3.公共实践类课程和环节:入学教育、军事训练、劳动教育、毕业教育、校规校纪与安全教育、课外培养。
4.专业实践类课程和环节:毕业音乐会、视唱练耳、合唱(合奏)与指挥、即兴伴奏、第二乐器技能课、重唱与表演唱、形体与舞蹈、室内乐与重修、钢琴艺术指导、计算机音乐编创。
师资队伍
目前音乐学(师范)教师共有31人,涵盖声乐、钢琴、器乐、作曲、合唱、音乐理论、教育理论等主干专业,其中广东省教学名师1人,高级职称5人,博士、硕士占教师总数96.70%。
音乐舞蹈学院首任院长为音乐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何平教授。曾获“全国优秀教师”、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等荣誉。获第六届中国音乐“金钟奖”理论评论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
世界著名作曲家周龙、陈怡担任音乐舞蹈学院客座教授。兼职教师主要由广东省艺术造诣高、具备丰富教学实践经验的教授担任。
教学条件
音乐舞蹈学院坐落在学校东南隅一座独立教学楼内,配备有可容纳650人的音乐厅,容纳150人的学术报告厅,管弦乐、合唱、舞蹈排练厅,多媒体音乐教室,数码钢琴教室,100余间钢琴练习房,以及钢琴、管弦乐器、民族乐器、打击乐器、组合多媒体录放音响等的相关教学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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